索 引 號: | 11370602004262665B/2022-01715 | 信息分類: | 教育督導 |
發(fā)布機構: | 芝罘區(qū)教育和體育局 | 成文日期: | 2022-02-22 |
關于開展芝罘區(qū)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核查工作的通知
各民辦學校:
根據全省工作安排,2022年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核查工作,根據省市相關通知要求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核查對象
全區(qū)范圍內所有涉及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,包括小學、初中、九年一貫制學校、十二年一貫制學校、完全中學。
二、核查內容
主要包括學校規(guī)模和班額、校舍建設、運動場地、教育裝備、教師配備等5項內容。
三、核查標準
《山東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核查標準及等次認定》
四、核查實施
(一)學校自查(2022年2月)
各學校按照《山東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核查標準及等次認定》對本校辦學條件情況進行自查,填寫《山東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核查表》,形成自查報告,對自查發(fā)現(xiàn)的問題填寫《山東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核查工作整改臺賬》,明確整改要求及完成時限。
(二)區(qū)級核查(2022年3月初)
區(qū)教體局組織核查組,根據學校自查情況,對學校進行實地核查。要求學校按照“一校一案”原則制定整改方案,并指導督促進行整改。
(三)市級復查(2022年4月底前)
市政府教育督導室根據核查標準對縣級核查情況進行嚴格審核,聯(lián)合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專業(yè)力量,對有關學校進行督導檢查,督促進一步完善整改方案,限期進行整改。
(四)省級抽查(2022年5月底前)
省政府教育督導室將根據各地自查、復查及整改情況進行抽查。重點抽查問題核查是否徹底、整改方案是否有效、整改推進是否有力、整改落實是否到位等方面內容。
五、有關要求
1.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,并根據文件要求認真開展自查工作。要對照核查標準,堅持校不漏項的原則,開展全面精準核查,確保問題核查徹底,整改措施有效、整改落實全面到位。
2.各學校要堅持“邊核查邊整改”的原則,對照有關辦學條件標準要求,針對核查發(fā)現(xiàn)的問題逐一銷號整改,確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務。
煙臺市芝罘區(qū)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
2022年2月22日